鹽水翁合作漁場:退換貨政策說明

非常感謝您訂購本站商品,希望您喜歡我們的商品與服務。提醒您若有任何退貨問題,請參考以下說明辦理:
關於退換貨
  • 生鮮食品不適用鑑賞期: 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,生鮮食品屬於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  • 保持原狀: 本站商品屬於新鮮常溫/低溫食材,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。若您不確定是否辦理退貨,請勿拆封。退貨時請使用原外包裝(紙箱或包裝袋)將商品包妥,切勿在原廠包裝或外盒上直接書寫,以免損毀包裝影響權益。
  • 收貨2小時內檢查: 基於對服務品質的堅持,請您收到商品後(以簽收時間為準)2小時內開箱檢查。若因運輸過程造成貨品解凍、毀損或品項錯誤,請先拍照或錄影存證。
  • 聯繫管道: 請保持商品、配件、贈品、內外包裝、發票/收據及所有附隨文件的完整性,並聯繫鹽水翁合作漁場客服負責人處理後續事宜。
  • 運費標準: 若退貨後訂單呈現商品金額未達購物免運費標準,請依各品牌館退貨處理方式為依據。
  • 圖片僅供參考: 網站商品圖僅供情境參考,產品以實際出貨為準。出貨品項及數量請依據商品訂購單與出貨單為準。
  • 時效限制: 一般性退貨必須在收到商品七天內進行,超過七天恕不受理。
無法退換貨之說明
  • 個人主觀因素: 因個人口感、喜好或料理方式不當造成之問題。
  • 包裝遺失或損毀: 未附上原包裝盒(含外包裝)、包裝不完整,或商品、發票/收據破損至無法辨識。
  • 無人收貨導致變質: 若訂購產品為冷凍品,請務必確認指定配送時間有人收貨。若因個人因素造成商品無法送達而受損,將無法退貨退款。
  • 特殊商品: 網頁已註明無法退換貨之特別特惠或出清商品。
  • 未經通知自行寄回: 辦理退換貨前請務必先聯繫鹽水翁合作漁場負責人。若未經通知自行將商品寄回,本漁場恕不接受,且寄回期間產生之運費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鹽水翁合作漁場保有修改及解釋以上條款之權利,並公佈於網站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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